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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翠云想想自己闺女的做派,以及冯建文之前说的那些话,又觉得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了:“也是……”她顿了下,犹豫着开口,“不过,你也别老欺负人家建文。”
郑媛乐:“放心吧,不欺负他。”
郑娟拽拽郑媛的袖子:“二姐,二姐,你还没说呢,我二姐夫咋对你这么好啊,你咋办到的?是不是给他灌什么迷魂药了?”
郑媛实话实话,非常诚恳:“主要是你二姐夫见识少,好骗。”
郑娟:“……啥?”
“你知道我的字写得还挺好看的吧?”
郑娟眨眨眼。
郑媛一边往灶里添柴一边说:“人总是很容易对字写得好看的人心生好感,长得漂亮有时候还会招人嫉妒呢,字写得好看就不会,就像几乎所有人都很崇拜科学家一样,这是刻在咱们骨子里的一种对文化的向往。”
郑娟有些晕,理解起来有些费劲。
郑媛等她消化消化,见她想明白了才继续传授自己的撩男大法:“我呢,字写得好看,都说字如其人,他单看字肯定就不会对我有啥坏印象,甚至还会有好感。我们又是通过信来交流感情的,我在信里面肯定不会啥话都说,主要从方方面面关心一下他的生活,这样显得我比较温柔贴心,偶尔也说一说自己的兴趣爱好,比如爱看书什么的,这样显得我比较有文气。这一来二去的,他对我的感觉肯定越来越好。”
“两个人不见面,只通过书信交流,人们就很容易通过文字对对方产生一些幻想,而这些幻想经过人脑加工,就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还非常符合他对未来伴侣所有要求的一个形象,这样一个‘未婚妻’,他很难不喜欢。”其实郑媛当初写信的时候没想这么多,这是后来猛然发现冯建文对她动了真感情后理智分析推理出来的,就跟新世纪的网恋似的,多少小姑娘小男孩都对网上一个没见过面的人不可自拔。
“当他喜欢上了我以后,再见到真实的我——”说到这里她一顿,唇角微翘,“人都是感官动物,男人天生对漂亮的女人有好感,我长得好看,即便是性格不怎么符合他的期待,还或多或少有那么一点缺点,他都是可以接受的,甚至还有可能觉得现实的我更加真实可爱。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现在大概就是冯建文眼里的‘西施’了。”
最后总结:“所以说,就是冯建文的见识少,好骗。”
厨屋里一时之间陷入了诡异的寂静,谁都没说话,都用一种难以言说的目光看着郑媛。还是沈翠云的一声叹息打破了这诡异的沉默。
她现在总算明白了,不是冯建文傻,是她闺女太精了啊!
“媛媛啊……”沈翠云又叹了一口气,“你以后可别欺负建文,人家建文是个实诚的孩子。”
“放心吧,我会宠着他的。”郑媛一副过来人的口吻。
沈翠云、冯明月、郑娟:“……”
沈翠云的表情特别难以言喻,艰难开口:“媛媛,你,你说啥?”
坏了,咋把实话秃噜出来了,郑媛捂了下嘴,赶紧着补:“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会对他好的!”
其实吧,她也没说错呀。她一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找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小鲜肉,可不得好好宠着啊,要知道冯建文比她儿子还小上十岁呢。要不是早有婚约,她现在身体又年轻着,她还不好意思糟蹋人家小年轻呢。
第162章:回门宴
郑家的回门宴办得非常热闹,附近的亲戚朋友都来了,一共摆了两桌。冯建文是今天的主客,自然要坐在主宾的位置上,旁边依次坐郑家的亲戚们,首先由长辈入座,之后才是和郑媛同辈的兄弟们。所以按理说,郑天虎作为郑媛的堂兄弟是坐不到冯建文的身边的。谁料冯建文那边刚刚就座,他就一屁股坐在了冯建文的右手边。
郑天明的脸瞬间就沉了下去,阴沉得盯着冯建文。
周围的人都往这边看,郑全刚一脸尴尬,自家的侄子这么不懂事,他们当长辈的也觉得丢人。
“天虎,你不能坐这儿,这是你爹的座儿。”郑全刚说。
郑天虎脸皮厚,就是不起来,还说:“那就当我替我爹坐这儿的。”
郑大伯走过来时听到这话,抬手就把旱烟斗往郑天虎的背上甩了一下:“你爹还没死呢,轮得到你替?起来,滚到你座儿上去!”
郑大娘和郑天虎商量借阳气这事儿的时候郑大伯不在,后来俩人也没跟郑大伯说,所以郑大伯是不清楚郑天虎为啥要坐这儿的,在他眼里他这儿子又在给他丢脸了。
郑天虎还是不想起,就跟那椅子上有浆糊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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