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段笑着杀人的日子里,那个少年在我心中几乎成了神。我仰望着他,膜拜着他,然后期望着有一天这样的虔诚能够救赎我脱离苦海。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执念才是造就神的根源——因为无能为力而希望有无所不能的人前来救赎。
而他……早就说过我的执念太深。
或许,我一直的一直爱上的都是自己,都是自己想象中的那个太阳一般耀眼的少年,所以,到头来,他不爱我,不管怎样,他啊……都不肯爱我。于是,你看,我便这样想着,这样来安慰我自己。
在75区的时候,我遇到一个女孩儿,她有蓬松的金灿灿的卷发,她有执着的眼神,她坚强美丽得如同路边的小菊花,当然,后来,她成长成了一朵美丽的大波斯菊。
她叫松本乱菊。
我遇见她的时候,她饿倒在路边,我笑眯眯的弯下腰去看她,她望向我。于是,我递给她一个馒头,然后她便跟了上来。
有些时候追随,或者叫生死相随就是这么简单的事。
在正确的时间遇到了正确的人,伸出了温暖的手。
她喜欢我,我知道。如同那个少年天神降临一般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亦成了那个名叫松本乱菊的女孩儿的救世主。
其实,那个时候我们都太小了,所以出现一个人便以为他脚踩莲花霞光万丈天神一般无可替代,可是,等我们长大了,长大到足够去明白这种盲目的崇拜的时候,那个人的身影已经随着我们明白的这些年月进驻到了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挥之不去。
我喜欢着那个叫松本乱菊的女孩儿,所以,我带着她流浪在75区。我笼着袖子,笑眯眯的走在前面,不用回头便可以知道她一直一直跟随在我的身后。
她走路的时候明明可以走得很轻,轻到不发出声音,可是,她总会走出很柔软的沙沙的声音。那个后来明亮耀眼到轻轻一撩发便可以让无数男人为之疯狂的女人在那段幼小的时光里总是那么贴心。
我喜欢她,喜欢她耀眼如同太阳的金发,喜欢她总是追随在我身后的脚步,可是,我无法放弃那个年少的梦想,无法放弃那个骄傲耀眼的少年——虽然,在未见那个少年的的时候,我已经分不清这两种喜欢有着怎样的差别。可是,被我拿到记忆里来一遍遍回放的短短的相遇却几乎能够让我清晰的记忆起那个少年挺翘白皙的下巴,明亮如最好的烟墨的眼,还有那翻转在黑色的刀柄上的美好的十指。
我是聪明的,虽然我的父母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妹。
我的实力进步得如此之快,甚至让我自己都很吃惊。于是,即使带着一个叫松本乱菊的女孩儿我依旧不会饿肚子,甚至有了跨越区的实力——在流魂街唯一的追求便是生存,而生存的唯一资格便是实力。
当我几乎被那种实力惯出了少年的骄傲时,我遇到了蓝染。
那个时候的蓝染远远没有后来的锐利,那个时候的他如蛇,没有虎豹一般锐利的牙却能一口致死——他们将那致人死地的毒牙悄悄的藏在柔软的口腔之中。
后来的后来,当我看到“口蜜腹剑”这个词的时候,我还特意笑眯眯的拿去给了我亲爱的蓝染队长看。而他只是盯了一眼,便依旧是那个低着头认真的批改着公文的五番队队长。
彼时的蓝染就这么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温和的托着无框的眼镜看着我。那样的眼神让已经学会傲慢的我恼怒,于是我笑得愈发的眉眼弯弯:“啊咧,什么地方来的美人呢?”我抄着手,笼着袖看着他,手却在袖中扣着关节发白——这个人,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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